现场检查显威,又见保代被罚,IPO项目涉四项违规情形,开年屡见投行罚单 提供者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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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显威,又见保代被罚,IPO项目涉四项违规情形,开年屡见投行罚单 现场检查显威,又见保代被罚,IPO项目涉四项违规情形,开年屡见投行罚单

财联社1月18日讯(记者 高艳云)撤否项目岂能“一撤了之”,深交所近日对一家券商的监管措施,充分说明了监管层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之深。

1月17日,深交所下发监管函,民生证券及项目保荐代表人严智、王虎作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9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民生证券推荐的穗晶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发行人向深交所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后,证监会对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明,民生证券作为项目保荐人,严智、王虎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四方面违规情形。

民生证券及上述两保代存在的违规情形包括,一是未对穗晶光电积压品销售相关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二是对穗晶光电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三是未充分核查穗晶光电研发费用、成本核算、产品质量控制等事项;四是未对穗晶光电与光明半导体之间的业务模式进行充分核查。

投行业务涉四项违规

首先,民生证券及两位保代未对发行人积压品销售相关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

现场检查发现,穗晶光电关于积压品销售收入、毛利率等信息披露不准确,披露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深交所指出,民生证券及两位保代未对发行人积压品销售存在的异常情况保持充分关注,未对重要物流单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实际执行的核查程序与问询回复中披露情况不一致。

其次,民生证券及两位保代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

现场检查发现,民生证券及两位保代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对大额异常资金往来仅采取访谈方式了解资金用途,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第三,民生证券及两位保代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费用、成本核算、产品质量控制等事项。

一是对发行人研发活动尽职调查不充分,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核查不审慎;二是未充分核实发行人返修业务账务处理情况,未发现发行人对返修产品成本核算不准确;三是对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核查不充分,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充分揭示因违反质量保证条款导致的违规风险;四是未对发行人与光明半导体之间的业务模式进行充分核查。

深交所指出,保荐人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严智、王虎,承担了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编制和信息披露核查把关职责,但未充分履职尽责,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发行人积压品销售收入及毛利率、研发费用及成本核算、产品质量控制等多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形进行核查验证,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民生证券在执业中未就有关问题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未督促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内部控制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由此,深交所对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严智、王虎,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深交所要求,民生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

现场检查显威

自去年5月份证监会启动投行业务内控现场检查以来,投行业务违规情况被监管层多有发现,去年投行业务处罚数量也较为可观。

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因投行业务不规范,券商收到66张罚单,投行业务人员罚单有79张。

去年11月份是投行业务罚单的高峰期,多家券商在投行业务现场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11月11日、25日,总计出现21张投行业务罚单,处罚了9家券商。

民生证券的一份投行业务罚单即发生在去年11月11日,公司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时任中小企业发展部部门负责人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指出,全面合规、有效运行的投行内控机制是投行执业质量的基础,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投行内控现场检查,从“带病申报”、“一查就撤”、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典型问题入手,重点检查投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人员及保障是否到位等。

地方证监局对高撤否项目保持高度关注,去年11月下旬,广东证监局向辖区券商投行部门下发了最新一期《广东资本市场监管动态》,本期为“撤否项目保荐机构执业问题通报专刊”。

广东证监局要求,辖区各机构应高度重视项目撤否危害后果,全方位提升保荐执业质量,多举措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各层级资源保障。下一步,将依据执业质量指标对辖区保荐机构精准画像,对撤否率较高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联合地方政府持续开展撤否项目保荐机构约谈通报工作,对“一查就撤”等保荐项目实施专项抽查。

现场检查显威,又见保代被罚,IPO项目涉四项违规情形,开年屡见投行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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