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金融支持工作,八次提及期货行业,探索电力期货、允许期货公司融资 提供者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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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文金融支持工作,八次提及期货行业,探索电力期货、允许期货公司融资 © Reuters. 五部门联合发文金融支持工作,八次提及期货行业,探索电力期货、允许期货公司融资

财联社2月24日讯(编辑 陈侃迪)昨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在《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中三次提及期货行业,另一篇《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则五次提及期货行业,两篇共计八次提及涉及行业发展的多方面,从期货公司发展到广州交易所上市新品种再到从业人员的薪酬。

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向媒体表示,电力期货可以为各个市场主体提供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从而促进电力资源的市场配置。同时扩大前海内的期货公司香港融资渠道,有限允许香港资金参与境内证券期货业务,为区域内证券期货公司打开了融资范围,既扩充了资本金,又间接拓展了市场。

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

财联社在整理《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中有三条涉及期货行业,具体分别为鼓励在合作区设立期货公司等金融期货,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包括期货公司),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电力期货市场,服务合作区绿色金融发展。

原文如下:

(十)丰富合作区金融业态。鼓励在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各类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在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合作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十四)支持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合作区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合作区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十七)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合作区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与港澳互认,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鼓励合作区内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进行认证及融资。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电力期货市场,服务合作区绿色金融发展。

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另一篇《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则涉及更多方面,包括了提升期货从业人员薪酬,扩大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允许期货公司直接融资,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允许境外在前海地区合作设立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

原文如下:

(四)便利香港专业人士执业。鼓励前海合作区内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升港籍从业人员比例,扩大港籍专业人士专业能力辐射范围。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基于实际薪酬水平提供个人薪酬跨境收付便利化服务。

(七)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经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授权后,向其内地客户转发香港持牌金融机构发布的就港股通股票提供投资分析意见的证券研究报告(包括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注册为“注册机构”的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内地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支持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在境内开展跨境业务试点、承销熊猫债业务等,对相关业务明确相应监管政策。

(八)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依法利用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等)平台进行融资及开拓海外业务,以及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优质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在香港上市及进行融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前海合作区内期货公司在特定品种业务上为境外子公司提供跨境担保、增信支持、内保外贷等。支持前海合作区内基金公司积极参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互挂及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

(十三)依法合规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大宗商品跨境现货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依法合规拓展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的业务及功能,有序丰富交易品种,增强大宗商品定价能力。

(十四)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内地业务。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允许跨国企业在前海合作区率先设立财资中心,为中资企业海外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支持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条件成熟的企业集团在前海合作区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研发中心、科创中心、数据服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五部门联合发文金融支持工作,八次提及期货行业,探索电力期货、允许期货公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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