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再收第三份上交所问询函,方大特钢31亿可转债方案有待再闯关 提供者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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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再收第三份上交所问询函,方大特钢31亿可转债方案有待再闯关 半年内再收第三份上交所问询函,方大特钢31亿可转债方案有待再闯关

财联社9月14日讯(编辑 李响)近日,上交所发布最新公告,对上市公司方大特钢(600507)发行可转债进行第三轮审核问询,从问询函的内容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方大特钢未来现金流测算规模关注度始终很高,已连续三轮提及,同时该份问询函还提及第二轮关注的并购基金事项。

半年内收三份问询函,融资必要性再被提及

据了解,方大特钢于2023年3月18日首次披露《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公开募集31亿元用于厂房建设和流动性现金补充。此后在5月12日和7月8日,公司分别收到上交所两次审核问询函,要求对募集资金的规模用途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说明。

据财联社此前报道,方大特钢自2009年并入方大集团后,从次年2010年起,历经钢铁行业周期变动,十多年内均持续盈利,且常年高额分红,看似并没有融资需求的必要性。与此同时,方大集团旗下除方大特钢以外,还有三家钢铁同业(达州钢铁、萍安钢铁和九江钢铁)未来拟并入方大特钢,但因种种原因均未能实现,因而历次问询函的关注重点落在融资必要性,以及股权结构安排下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上。

具体来看,第一轮问询函中关注点有6条,包括融资必要性、融资测算规模、公司业务与投资、财务性投资以及同业竞争等方面,主要要求发行人说明31亿元可转债融资方案与公司业务经营资金缺口的匹配度问题,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以及是否有损股东权益等,第二轮问询函关注点有所减少,不过仍在融资必要性和同业竞争方面对公司提出更细化的说明要求,如融资必要性方面关注大额现金分红现象,同业竞争方面关注萍钢股份盈利及托管情况。方大特钢均在15天内予以反馈。

9月13日,上交所发布方大特钢最新问询函事项,而此轮问询函也为半年来的第三轮。该份问询函发布的时间点在方大特钢披露半年报之后,因而关注点除了前两轮融资必要性和同业竞争以外,还包括结合半年报数据,对资金缺口测算数据进行核实。

具体来看,方大特钢今年一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5.13亿元,但半年报该金额升至15.97亿元,也就是说二季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超21亿元,与此同时,方大特钢对未来三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测算结果却仅有40.32亿元。

同时在同业竞争方面,监管在最新问询函中,对第二轮关注的并购基金机构提出更细化的说明,如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该并购基金成立时出具的承诺进行说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并购基金其他股东的利益;另外对于该并购基金拟收购标的预计规模风险、可行性和不确定性方面发表明确意见。

财联社就最新问询函事项询问方大特钢,对方告知方大特钢正与中介机构一起逐项落实回复,根据信息披露规则,需等回复公告披露后才能公开发布。

半年内再收第三份上交所问询函,方大特钢31亿可转债方案有待再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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