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百余账户操纵股票 *ST美尚(300495.SZ)控股股东王迎燕等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800万元 提供者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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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百余账户操纵股票 *ST美尚(300495.SZ)控股股东王迎燕等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800万元 © Reuters. 使用百余账户操纵股票 *ST美尚(300495.SZ)控股股东王迎燕等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800万元   002007 +0.21% 从投资组合添加/删除 添加至自选组合 添加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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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ST美尚(300495.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2023年3月28日,公司接到王迎燕函告,获悉王迎燕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近日,公司接到王迎燕函告,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王迎燕、季云实际控制“吴某”等113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美尚生态”。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王迎燕、季云实际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美尚生态”,对“美尚生态”进行操纵。

中国证监会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王迎燕、季云在操纵“美尚生态”过程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属于共同违法主体。其中,王迎燕是操纵行为的发起者、决策者,安排了交易保证金,负责部分账户的借用工作,起主导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季云是操纵行为的实施者,负责部分账户的借用工作,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季云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王迎燕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季云处以300万元罚款。

使用百余账户操纵股票 *ST美尚(300495.SZ)控股股东王迎燕等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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